101年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開徵

  

納稅義務人為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除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分2期徵收外,其他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為每年徵收1次。

牌照稅繳款書已於101年3月19日起陸續寄發,如有未收到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可以打電話或親自到監理所稅費管理課或稅捐局消費稅科申請補發。

◎達誠土地開發小叮嚀

納稅義務人除可於限繳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各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外,亦可以下列方式擇一繳納1.持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納稅2.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網址:http//paytax.nat.gov.tw)繳稅3.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7碼、8碼及金門地區請撥4126666/4121111,其他外島地區或國內行動電話請撥02或04或07-4126666/4121111,以上電話服務代碼為166#)或網際網路(網址同上)轉帳繳稅4.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還可以到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以上繳款手續費除了信用卡繳稅外,其他全部由稅捐機關負擔。
另外,因以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方式繳稅者,係自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日(即3月27日)之零時起,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5月2日)內始可辦理,故該局特別提醒欲利用是類方式繳納者,請注意繳納期間。

  

※以上資料提供您參考,如有問題歡迎打免費諮詢專線※

 
達誠土地開發有限公司~免費提供諮詢
電話:04-24739788
◎服務項目:
不動產開發及行銷、租賃、不動產估價、不動產買賣
退稅訴願行政訴訟、遺產贈與節稅計畫、債權保全
承購國有土地及土地變更、市地重劃作業
寺廟登記合法化、農地解除375租約

 

 

 

arrow
arrow

    ※達誠土地開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